中外艺苑艺术商城---艺术品租赁网络协议
为促进文化商品流通,使之成为活跃的赏品,而不是阁品,初拟如下:
1、出租方为本商城驻城商户,承租方为所有爱好者。
2.建议租品合理报价,押金需要低于卖价,以缓解爱好者资金压力。
3.建议租品分3种档次:
3.1原创作品的复、仿制工艺品,按工艺成本+租金,网络订单、无需纸质合同。
3.2一般等级艺术品,按期望售价的一半以下押金+租金 报价,需要双方诚信签订详细纸质合同,卖家送货上门服务。纸质合同报送本商城备案后,商城才能拨付款项予以出租方。押金存留于三方认可的银行账户冻结。
3.3高档艺术品,按期望售价的1/3以下押金+租金 报价,需要双方诚信纸质合同,卖家送货上门服务,商品的承租方需要购买保险。纸质合同报送本商城备案后,商城才能拨付款项予出租方。押金存留于三方认可的银行账户冻结。
4.租品双方需提前约定受损赔偿机制。
5.不适合租赁的商品,卖家不要在上货时租赁报价。建议租品以受损风险小的字画、珠宝、配饰、文玩等品种,租赁者一定提前考虑到商品是否会受损、如何运输、如何签订保值协议。
6.商品租价按天计算。不足24小时,也按一天计算。
7.由于珍贵艺术品价值衡量评价难度比较大,承租者只要点击租赁付费,就是认可了网上报价。出租者报价在承租人网络报价后,不得反悔、修改。
8.具体细节以租买双方纸质合同为准,本商城只负责信息桥梁、纽带作用。押金只是存于固定银行账户,不存于商城公司账户。
9.未尽事宜,依照国家法规执行。